近日,宣城市民政局向安徽宣城市亚夏慈善基金会颁发了首张标有慈善组织属性的登记证书。
2016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赋予民政部门对慈善组织进行登记管理的法定职责。新设立的慈善组织可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已设立的社会组织,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后方可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民政部也相继出台了《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等相关配套文件。市民政局对照《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编制了申请慈善组织认定和申请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办事指南,用于指导社会组织办理相关事宜。社会组织可在“宣城社会组织信息网”办事指南栏目查阅下载。
尚未申请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和公益性社团等社会组织,应对照申请条件,完善相关工作,积极申请认定,争取早日成为慈善组织。
宣城市民政局颁发首张慈善组织登记证书文件下载
http://www.xcnpo.com/uploadfile/2017/0731/2017073111431713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