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宣城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宣城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会费缴纳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为保证宣城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发挥联合会的职能,更好的为会员服务,现将2016年度会费缴纳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个人 会员 |
单位 会员 |
理事 单位 |
常务理事单位 | 副会长单位 | 会长 单位 |
不缴纳会费 | 500元/年 | 1000元/年 | 2000元/年 | 3000元/年 | 5000元/年 |
1、直接到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办公室(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8号)缴纳现金。
2、通过银行转账到宣城市本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缴款时必须注明为宣城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会费。
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将为缴费单位开具安徽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转帐账户名称:宣城市财政局
账号:10027010435001000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宣城市鳌峰支行
缴款备注:宣城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会费
三、缴纳时间:2016年3月30日前。
四、根据《宣城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会费缴纳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交纳会费确有困难的会员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联合会申请减免。
联系人:奚彬
联系电话:15205630413;0563-3022350(办)
宣城市社会组织联合会
2016年1月19日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