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民许准字〔2016〕19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晖等发起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成立“宣城市青年商会”的申请,已于2016年9月28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成立“宣城市青年商会”。该社团为联合性社团。
宣城市青年商会应自准予成立登记之日起,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按时接受年检。
2016年9月29日
抄送:宣城市工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