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民许准字〔2016〕28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宣城市电信技术协会:
你协会向我局提出注销宣城市电信技术协会的申请,已于2016年12月27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注销宣城市电信技术协会。
宣城市电信技术协会注销后,应依法按规定到相应机关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银行帐号注销手续,并及时报我局备案。注销后的资产应移交业务主管单位,用作法律法规允许的相关业务活动。
宣城市民政局
2016年12月28日
抄送:宣城市经信委 2016年12月28日